珠海平沙一百多名老人因不满30多年前的企业改制中,身份从国家干部转换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较公务员相差较大,奔走十余年。为了引导这群“户”走法律途径,当地镇去年通过一家镇属国企垫付了26万元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打官司告自己。(12月9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户们的认知,同他们的关系大多数都有些对立和隔阂。在为珠海平沙镇花钱请户告自己叫好之时,我们似乎忘记了法律的双向性。行政行为的对错,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付诸于法律,法律宣判来终结者的念头,谁能说这就是法律?与其花钱让户告自己,不如自己“赤裸上阵官告民”,还能省下一笔诉讼费。
一个曾经的辉煌政企合一企业,因为在改制中的“编制定额不足”导致了部分人员失去了干部身份,干部和职工的待遇并没有多大差别时一直相安无事,直至退休后养老金的矛盾开始浮现。”参与的陈炳钊退休前是华丰方便面的党委。今年80岁的他坦言,其1993年左右退休,当时每月退休金约为130多元,与公务员差不多,但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企业和公务员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开,“我在华丰一个下属,因为在改制中保留了国家干部身份,退休后拿一万多块钱,我现在只有3000多,相差两倍多”,都是待遇惹的祸。这起事件带有明显的色彩,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当年改制中相仿企业的连锁反应。一方让镇属国有企业垫资20多万元,替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户们打官司,当地劳动部门和法院均未受理其反馈,就是看清了其中的纠结。其一,政企分家中,一些企业人员待遇明显好于国家干部,这是当时部分改制人员不反对划分的原因之一;其二,按照约定俗称的合同,这部分人的追诉时效已超出了事实本身,再加上其历史复杂性,当地的法院很难业不愿意去接手这样的案件纠纷;其三,花钱让人告自己的动机有问题,先不说花钱性质、多少,单论凭借法律宣判来安抚这些者的心,有些过于儿戏。者既然能够多年,岂能不懂法?
如果仅仅为了依托秩序去平复那些户们的纷争,行为注定会破产。拿着垫钱“民告官”的噱头去赢得效应时,或许已经引火烧身。如果真的想付诸于法律,完全可以“官告民”,但结果无论怎样,都少不了落下的烙印。解决此类问题,须多从体察当地民生实际下功夫,力争从其他帮扶手段中给予积极解决才是正道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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