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裁与字数:微型小说1500字内原创首投作品,切忌抄袭、套改,一经发现抄袭、套改,文责自负并取消评资格。
2.题材要求:微型小说创作以检察官学习、生活、工作等为切入点,展示检察官的亲情、爱情、友情故事或与检察工作有关的点点滴滴,题材新颖,形式多样,能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曲折生动、有盐有味即可。
3.来稿左上角需注明“‘贡井检察’杯全国微型小说大赛”字样,并在文末注明作者工作或学习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线.
本次征文活动初评由自贡市微型小说学会负责完成,终评评委由有关领导、专家、作家9人组成,根据公开、、公平原则评出以上各类项。终评委作品不参与评。
请参赛者务必登录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关注号和新浪微博了解本次征文相关事项及相关写作背景材料。
贡井原名“公井”,地处四川盆地南部丘陵地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千年盐都自贡中部。因境内有近2000年的大公井而闻名遐迩,是享誉中外的井矿盐发祥地之一。幅员面积417.63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11个乡镇,人口29.49万。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坐落于贡井区贡兴,组建于1979年1月1日。现址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4500多平方米。有办公室、处、纪检组、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科、未检科、案件管理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法警队、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计划财务装备科、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信息中心和龙潭镇检察室、成佳镇检察室等20个编制内设部门,专项编制为50人,工勤编制5人,信息中心编制5人,现有人员54人。
按照,贡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接待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等;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对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对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进行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本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
长期以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在贡井区委和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贡井区及常委会的监督下,在贡井区人民的支持和贡井区政协的监督下,突出“强化法律监督、公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贡井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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